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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着力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

1999-05-19 来源:光明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振英 新华社记者 李安定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5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基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要在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着力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粮食质量和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朱镕基说,自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普遍加强了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领导责任制,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加强了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和对粮食销售市场的管理,粮食购销企业基本做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粮食顺价销售政策逐步得到贯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始扭转大量亏损的局面;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得到较好保证,基本实现了封闭运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他强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避免了粮食生产的大起大落,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为我国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战胜历史上特大洪涝灾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完全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不能动摇。

朱镕基指出,在充分肯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随着近年来粮食生产的连续丰收,我国粮食已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粮食生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优质品种相对不足,一些劣质粮食品种销售不畅,库存大量积压,而农民仍在继续大量生产。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造成社会浪费,增加财政负担,而且影响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不利于我国粮食生产的长远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在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新的措施,用经济杠杆促进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把粮食生产的品种、质量、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朱镕基强调,为了调动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发展优质粮的积极性,必须调整按保护价收购的范围,完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形成调整粮食种植结构的动力和机制。他说,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项重大政策,对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当前的粮食供求形势下,按保护价收购的范围偏大,不分品种和品质,不考虑市场需求,一律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既不利于引导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又造成库存大量积压,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因此,要适当缩小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的范围,对东北春小麦、南方早籼稻、长江以南的小麦等一些品质差、不适合市场需求的粮食品种,要逐步退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范围。考虑到这些粮食品种今年已经种植的实际情况,先采取调低保护价的办法进行收购,给生产者以强烈的信号,促进他们调整种植结构,明年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各地要认真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他强调,各地要结合结构调整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拉开质量差价、品种差价,安排好等级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确定优质品种的具体购销价格。他指出,这些调整措施,从眼前看,可能会对部分农民的种粮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但也可从拉开品质差价时,得到一定补偿,同时从长远看,如果不这样调整,粮食收购和销售的困难还将继续加剧,农民利益最终还是无法得到保护。及时调整和完善粮食收购与价格政策,引导农民生产优质、适销的粮食品种,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是完全符合农民长远利益的。

朱镕基指出,要改进和完善粮食财政补贴办法。为了改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积极销售、坐拿超储补贴的状况,以减轻财政补贴过多的压力,必须在合理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基数的前提下实行地方政府包干的办法。实行这个办法,有利于调动地方搞好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积极性,促进粮食顺价销售;有利于合理使用国家财政补贴,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粮食购销企业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各地方政府要认真执行补贴包干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鼓励粮食销售的措施。实行地方政府包干后,各地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和促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决不能挪作他用。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执行补贴包干办法情况的严格监管。

朱镕基还对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等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私商粮贩和未经批准收购粮食的加工企业违法收购粮食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经省级政府批准,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饲料生产企业可以与农民签订自用粮特别是优质粮的产销合同,在工商、粮食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按合同规定收购农民的粮食,但只限于自用,决不准转手倒卖。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过细工作,从严监管,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朱基要求,粮食购销企业包括县级粮食购销公司必须真正实行政企分开,继续搞好减员增效,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朱镕基最后强调,落实好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对于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是由国务院召开的。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议开幕时作了工作报告。国务委员吴仪、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出席会议。出席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还有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和计划、财政、工商管理、粮食、物价部门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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